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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科创中心B区绿化及A、C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日期:2022-02-25

三山科创中心B区绿化及AC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山科创中心B区绿化及A、C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南控投复[2021]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佛山市南海金智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本项目 三山科创中心B区绿化及A、C区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南控投复[2021]105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山科创中心。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三山科创中心B区绿化及A、C区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三山科创中心A、C首层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包含架空层及7座二层平台);B区园林绿化施工(包含二层平台、群楼、天面及楼体绿化);连廊土建提升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强电、弱电)等,项目总投资为3833.07万元。

2.3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整个项目计划分区域开展施工,各区域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B区及A、C 区连廊区域绿化施工工期必须配合B区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工期要求;其余A、C区提升改造工程可在整个园区绿化验收后开始施工。合同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至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全部设计施工工作并验收合格。

2.3.1关键节点工程工期:

1)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工期应符合项目总进度的要求,包含中标人完成设计工作以及招标人确认、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如有)等工作流程的全部时间,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总进度要求合理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并经招标人确认

2)施工节点工期:B区及A、C 区连廊区域绿化施工工期必须配合B区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工期要求;其余A、C区提升改造工程可在整个园区绿化验收后开始施工各区域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B区及A、C 区连廊区域绿化施工)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三山科创中心B区绿化及A、C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4.1设计部分: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需求书(如有)及初步设计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对施工图编制的深度要求,在本项目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各专业的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内容为相关的设计工作量并按规定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及后续服务。包括为本项目购买的有关资料、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跟踪、施工期间配合服务(含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合服务等的费用。

2.4.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如有)等。

2.4.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经审查的施工图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养护等。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4.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3537.83万,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463.37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74.46万元。

2.5承包方式: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及施工部分均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包税金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颁布的有关园林景观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园林景观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满足施工的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1)和施工资质(2),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以下①或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园林绿化企业)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上述第(1)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2)点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须在投标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较低的单位的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为准。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除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的资料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符合要求)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须分别获得诚信编号,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园林绿化企业”的诚信编号,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属于广东省以外的须提供)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成员提供

4.5.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经理,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7.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7.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为拟派上述人员(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提供)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处罚期之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600万元 或以上的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报告(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承包内容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出具的证明材料符合业绩要求的也予以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2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3  18 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3  18 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7.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7.3.2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出具即可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金智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6号楼十四楼1413单元

邮编:528200

编:528000

联系人:龚工

联系人:彭仕权

电话:0757-86260119

话:0757-22197413

传真:/

真:0757-2219841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503946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