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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地块(05-02-0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24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地块(05-02-0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地块(05-02-03)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地块(05-02-0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灯塔社区项目北部地块之内,位于信息南路西侧、黄洞径水库东北边05-02-03地块之上。

2.3项目建设规模: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地块(05-02-03)总用地面积约29077.75平方米,2.5≥容积率≥1.072694.3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077.75,绿地率≥15%60%≥建筑密度≥25%。建设工程费用约7.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中心办公综合体、交通基础设施、地下工程、公用设施、室外及配套(包括园林景观)、海绵城市、充电桩等。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果本项目因为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因素造成投资强度、建设规模、内容及范围增减,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工程建设工期:24个月。

2.4服务周期: 

本项目准备阶段至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止,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勘察工作时间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进场后15日内提交中间成果资料,30日内提交正式成果文件;

2、工程测量及其他勘察成果:按本工程进度要求提供,不得耽误项目推进工期。

2)设计工作时间要求:

序号

设计成果

提交日期

要求

1

总图及单体报建文件、CPI文件

合同签订后10天

报建收到审查意见后5天内一次性修改完成

2

各专业初步设计文件

合同签订后40天

报初步设计评审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2.5.1.1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地块(05-02-0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1、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如有)、土壤中氡浓度检测;

2)工程测量。

2、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等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深度要求,在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的范围内完成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地块(05-02-03)建设工程全专业及专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相关的设计配合工作,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人防、动力、消防、室内室外管线综合、幕墙、泛光、电梯、日照分析、设计节能专篇、消防专篇、人防专篇、交通设计、环保专篇、卫生防疫、防雷、抗震和超限专篇、海绵城市专篇,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当地政府及行业报批报建所需的专业设计工作和成果。设计成果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3、设计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中国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完成包括以下工作:

1)完善并深化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完成方案设计,完成规划与单体方案报建报批;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3)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

4)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方案审查、专业报建、设计图纸评审、概预算评审;包括申请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以及永久外水、永久外电、燃气管道的设计报批和出图。

5)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出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按要求审查设计变更,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6)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2.5.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514000.00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200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094000.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工程勘察部分固定单价包干,工程设计部分固定折率包干。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

2.7.1.1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满足项目报建、设计及施工的要求。

2.7.2测量单位应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等国家现行测绘标准开展测量工作,测量成果应盖有广州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认可的相应测量资质章,保证通过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报建和验收审批。

2.7.2设计质量要求:

2.7.2.1本项目采用实行限额、限规模设计,具体规划指标应严格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设计方案应遵从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要求进行设计。

2.7.2.2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选用节能、环保、健康的材料,制定合理的施工技术和工期,严格控制成本造价,降低运营费用。

2.7.2.3在项目报建阶段满足建设单位报批各种手续的要求,分阶段提供所需的设计文件。

2.7.2.4各专业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深度要求。

2.7.2.5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系统,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雨水径流控制措施。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本项目接受中国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及中国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外[包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其中:

4.1中国境外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须具有公司注册证书或公司商业登记证或开业证明等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2)须与中国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境外投标人单独投标,且须以中国境内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2中国境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具体如下:

1)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之一: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之一: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3.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勘察、设计单位均应在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中国境外单位除外】。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注:投标人须持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考评结论;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考评结论。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且满足本点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中国境外单位除外),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具有招标公告4.2.2(2)资质的成员设计单位派出】

4.5.1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其它设计人员不可以互相兼任)。

4.5.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评委有权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注: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中的“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注: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中的“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此处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3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4218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421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421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中国境外投标人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6本项目可能存在政府或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作重大调整,若发生①终止本项目招标;②中标后项目取消。由此对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任何投入,招标人将不作出任何补偿。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自行考虑该风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话:0757-86689351

传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57-83966559

传真:0757-882335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永安北路22号怡发大厦二层291室

邮编: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