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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整治、DHL四、七号台整治、JW消防设施整治工程

日期:2021-09-30

办公楼整治、DHL四、七号台整治、JW消防设施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办公楼整治、DHL四、七号台整治、JW消防设施整治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办公楼整治、DHL四、七号台整治、JW消防设施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 办公楼整治、DHL四、七号台整治、JW消防设施整治工程,包含:办公楼整治、库房整治、大库房整治、器材库整治、CWL外墙整治、新建七号台钢丝网围界及基础,四五七号台营房铲除墙面抹灰层、墙面抹灰、墙面刮腻子乳胶漆、拆除天花腻子层、天花刮腻子找平、天花刮乳胶漆、新装油机房不锈钢防盗门、更换塑钢门、墙边修补、修复化粪池、JW消防设施整治等。具体工程内容详细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招标控制价:1,306,868.9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21  3 月至2021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50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1年 10  8 日至2021年 10  15 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 10  25  8  30 分至 9  30

6.1.2 开标时间:2021 10  25  9  30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502(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网:www.gdjylzb.com发布。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502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124939008

电  话:0757-83966559

传  真:      /      

电子邮件:1997103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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