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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手术用超声刀等设备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2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手术用超声刀等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地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GM)XZ0008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手术用超声刀等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组号

采购医疗设备名称

数量(套)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金额

(元)

01包:冷刀切割系统

冷刀切割系统

1

300,000.00

300,000.00

02包:手术用超声刀

手术用超声刀

1

500,000.00

500,000.00

03包:听觉训练仪

听觉训练仪

1

200,000.00

200,000.00

04包:中央遥测心电监测仪

中央遥测心电监测仪

1

200,000.00

200,000.00

05包:床边血液灌流机

床边血液灌流机

1

60,000.00

60000.00

注:(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5个包,投标人可投标一个包组,也可同时投标多个包组,投标人可兼中一包或多包。投标人应对所投分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分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应按各包组分别单独提供投标文件。

(5)除有特别说明,所有条款适用于所有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各个包)

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2021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09月26日09时00分至 2021年10月08日 17时 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地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整。

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 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项目的登记流程:

①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②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③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09月26日09时00分起至 2021年10月08日 17 时 30 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参与本项目的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亲自出席开标全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电话: 0757-88823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6号楼十四楼1413单元

联系方式:0757-22197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83966559、0757-2219741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